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说如果我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就每个月给我多发几百块钱。我有点心动,但又担心这样做不合法。我想知道,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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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表明,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者劳动者遇到需要社保保障的情况,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放弃缴纳社保会面临诸多风险。比如,在生病时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退休后没有养老金保障基本生活,遭遇工伤时不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等。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能会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缴纳社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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