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达成的房屋买卖具有法律效力吗?


微信聊天达成的房屋买卖一般情况下是不算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要式合同,也就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书面合同能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明确地固定下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件。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买卖双方得是能够对自己行为负责、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也就是买卖双方要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再者,合同内容要合法,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而且合同形式要合法,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各项条款。最后,房屋产权要清晰,卖方要对房屋拥有完全产权,没有抵押、纠纷等问题。 微信聊天只是口头表达,虽然可能体现了双方买卖房屋的意愿,但往往难以涵盖书面合同应有的要素,比如双方具体信息、房屋详细描述、付款方式、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在缺乏书面证据的情况下,一旦产生争议,双方的权利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不过,如果微信聊天记录能体现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像双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具体座落、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并且能体现当事人对这些关键条款表示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买卖合同关系可能依法成立。 相关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指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