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准备结婚了,对象在婚前有套房子,最近打算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样一来,这套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规定,就想弄清楚加名后在财产权益上会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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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加女方名字一般算共同财产。 首先,从法律性质讲,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属于赠与行为。这就好比一方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权益送给了另一方。一旦完成加名手续,女方就成为房产的共有人,房产不再单纯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变成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加女方名字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受赠行为,所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加名后房产是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时,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来确定双方各自的份额,比如购房出资情况、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比如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加了女方名字后,分割时男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相关概念: 赠与行为: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共有人:指对同一项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和承担共同的义务的人。在房产上加名后,女方就和原来的产权人一起成为房产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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