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加班费不发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公司做劳务工,经常加班,但公司一直不发加班费。我想知道,公司这种不发劳务加班费的行为算不算违法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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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加班费不发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劳务者相对更具有自主性,不受接受劳务一方过多的管理约束。 如果是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这是明显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劳务关系,这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来确定。如果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班以及加班费的相关事宜,接受劳务的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班费,那么就构成违约。提供劳务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支付加班费的义务、赔偿损失等。要是合同中没有对加班和加班费作出约定,那么从合同角度来说,要求对方支付加班费就缺乏合同依据。不过,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补充约定加班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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