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劳动合同时写了工资3000,后涨到6000,续签合同需要写明吗?

我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工资写的是3000,后来工资涨到了6000。现在面临合同续签,不知道要不要在新合同里写明现在的6000元工资。担心不写会影响后续权益,写了又怕有其他问题,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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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工资为3000元,后续工资涨到6000元,续签合同时可以不专门在新合同中重新写明6000元工资,但建议签订一份关于薪资调整的补充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原先订立的劳动合同依然保持其效力。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薪资有所上涨,只需双方共同签署一份关于薪资调整的书面声明,使其成为原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即可。这是因为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合同的补充,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以及劳动条件等方面的标准约定不够明确,导致产生争议的情况,雇主和劳动者可再次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参照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集体合同并无涉及劳动报酬的具体规定,则应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处理;若集体合同也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则应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等条款。这表明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约定有助于避免纠纷。同时,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补充协议作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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