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条款可以修改吗?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条款是可以修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资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旦签订,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更改约定的工资条款,随意更改属于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工资条款是可以变更的。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常见的情形包括: 1.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这体现了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性原则,即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例如,企业因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状况调整等原因,需要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工资条款。 3.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劳动关系的继续存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工资条款。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可能会对企业的用工成本和劳动者的权益产生影响,因此需要相应地调整工资条款。 5. 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例如,劳动者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工资待遇。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变更工资条款需要遵循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变更工资条款的要求,都必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或修改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工资条款,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权,同时也可以拒绝履行变更之前的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工资待遇;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