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明确具体岗位,公司可以调岗降薪吗?


劳动合同未明确具体岗位时,公司一般不可以随意调岗降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公司在未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毫无理由地进行岗位调动及薪酬调整,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第三十五条也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公司要调岗降薪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其次,企业若要进行调岗,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框架,必须在充分培训并确认劳动者无法完成现有工作任务之后,才能考虑进行岗位调动。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这也不是随意调岗降薪的理由,且后续还需遵循法定程序。 另外,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可能会使得调岗降薪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是双方就调岗降薪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二是用人单位提出调岗降薪,员工没有明确意思表示,但是服从了用人单位的安排,用实际行为同意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并且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等规定;三是双方事先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过明确具体且合理的约定,用人单位按照该约定调岗降薪的,法律上有效。不过,这种约定必须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 总之,在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具体岗位的情况下,公司不能随意调岗降薪,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双方有明确约定。如果劳动者遇到不合理的调岗降薪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提起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