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不知道该向哪个地方的仲裁委提出申请。我不太清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规则,是按照公司注册地,还是我工作的地方,亦或是其他标准来确定呢?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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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其中,“劳动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比如你在某个城市的分公司上班,那么这个分公司所在的地点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而“用人单位所在地”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由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这样规定的意义在于方便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能减少奔波,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方便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了解争议发生的实际情况。比如在调查考勤记录、工作环境等情况时,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进行调查会更加便捷。此外,赋予当事人一定的选择权,当双方分别向不同地方的仲裁委申请仲裁时,规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也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仲裁的便利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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