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听同事说有年假,但是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我想知道劳动法里对于年假是怎么规定的,比如工作多久能有年假,年假能休多少天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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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在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一段连续休息且工资照发的假期。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福利,目的是让劳动者有时间休息、放松,以更好地投入后续工作。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就具备了享受年假的基本条件。 关于年假的天数,该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 同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是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的。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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