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对年假规定是怎样的?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有一段时间了,听同事说工作到一定时间就有年假,但是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了解下劳动法里对年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休年假吗,年假天数是怎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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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让劳动者在工作之余有时间休息和放松。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关于年假的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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