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员工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不太清楚自己能享受多少天年假。想知道劳动法对于员工年假的天数、享受条件这些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休年假的要求,能休多久,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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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员工年假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上。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就意味着,只要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就有资格享受带薪年假,并且在休假期间,单位要照发工资。 关于年假的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也对年假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不过,也存在一些员工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况。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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