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关于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有一段时间了,一直没休过年假,也不太清楚自己能休多少天。想了解下劳动法对于年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能享受怎样的年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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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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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年假的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首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是说在工作期间没有长时间的中断,持续工作满一年。这体现了劳动者为单位付出一定时间的劳动后,就有权利享受相应的休息。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是指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加计算。比如,你在A公司工作了3年,又在B公司工作了2年,那么你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5年,就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意味着,如果你休年假时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周末,这些时间是不算在年假天数内的。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单位不让你休年假,那么就要给你额外的补偿,这个补偿是你正常日工资的3倍。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督促单位保障职工的年假权利,如果单位实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就要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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