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伤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伤有详细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什么是工伤呢?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这是最基本的概念。比如,在工厂上班时被机器弄伤,或者长期从事有粉尘的工作得了尘肺病,都可能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是和工作相关的,无论是直接工作时受伤,还是做工作前后的准备收尾工作受伤,或者因为履行职责被伤害,以及患职业病等情况,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路上,如果不是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也能算工伤。 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就是说,在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或短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公益活动中受伤,或者有旧伤复发的情况,也会被当作工伤来处理。 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是因为这些原因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认定为工伤后,职工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总之,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为工伤职工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确保职工在遭遇工伤时能得到应有的救助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