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几年了,之前也在别的公司干过。听说工龄跟很多权益挂钩,像年假、病假工资啥的。但我不太清楚劳动法里工龄是咋认定的,是只算在一家公司的工作时间,还是所有工作时间都算呢?想了解下具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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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简单来说就是职工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认定在劳动法里非常重要,它和职工的很多权益都息息相关,比如带薪年休假、病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在劳动法里,工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一般工龄,也就是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它包含了职工在各个单位工作的时间。举个例子,小王最开始在A公司工作了3年,后来跳槽到B公司工作了2年,那他的一般工龄就是5年。不过,一般工龄现在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作用已经不大了。 另一个重要的标准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还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比如,小李原本在C公司工作,后来因为公司业务调整,被调到关联的D公司工作,他在C公司和D公司的工作时间就可以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在计算职工的病假工资、退休待遇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比如,职工的病假工资会根据连续工龄的长短来确定发放比例。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工龄的计算还有特殊规定。比如,职工在军队服役的时间,退役后进入企业工作,军龄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还有,职工因组织原因中断工作,后来又恢复工作的,中断前后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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