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及劳动保护法规具体有哪些规定?


人力及劳动保护法规是一系列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法律规定。这些法规旨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等。例如,该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它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还对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等内容做出了规范,保障了劳动者在不同阶段的权益。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途径和方法。当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仲裁时效、仲裁程序等内容,确保劳动争议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另外,还有《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它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