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究竟该怎么区别呢?
我最近找了份工作,但是不太清楚自己和单位之间到底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我想知道从哪些具体方面能区分这两种关系,比如在权益保障、工作模式等方面有啥不同,这样我就能更好地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
展开


要区分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比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且劳动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而劳务关系的主体不确定,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例如,某建筑公司招聘工人进行长期施工,这构成劳动关系;而个人请另一个人帮忙临时搬运家具,这就是劳务关系。 **关系性质方面**: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质,即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比如,公司员工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工作流程等进行工作。劳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双方依据约定完成劳务内容即可。例如,个人请画师画一幅画,画师按照约定完成画作,期间画师不受请画人的管理。 **待遇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例如,正式员工享有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福利。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不存在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稳定性方面**:劳动关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工资支付也具有稳定性,通常是按月发放工资。例如,工厂工人长期在工厂工作,每月固定时间领取工资。而劳务关系具有临时性、不稳定性,工资支付有可能是按次、按任务等。比如,临时搬运工完成一次搬运任务后就结算一次报酬。 **法律适用方面**: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调整,例如,双方在劳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