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住人物业费减免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有套房子一直没住人,之前物业费都是正常交的。最近听说不住人的房子物业费可以减免,想了解下现在最新的规定是怎样的,能减免多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该怎么申请减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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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不住人物业费减免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关于房屋不住人物业费减免,并没有国家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不过,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来进行规范。例如,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6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60%。也就是说,在山东如果符合空置时长等相关要求,就可以申请物业费减免,最多能减免到按全额的60%收取。 再比如《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这意味着在无锡,业主只要按照规定向物业书面备案,就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物业费减免。 如果当地没有相关政策,那么一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执行。通常来说,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仅以未居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即使业主未入住,物业也在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 所以,如果您想申请物业费减免,首先要查看当地是否有相关政策,若有就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若当地没有政策,就需要仔细查看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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