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工资补偿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付工资计算?
公司要裁掉我,在谈补偿的时候,对于工资补偿标准有争议。公司说按实发工资算,可我觉得应该按应付工资算。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裁员工资补偿到底该按实发工资还是应付工资来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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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员时,工资补偿计算依据涉及到实发工资和应付工资两个概念。简单来说,应付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应该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是员工应得的全部金额。而实发工资是在应付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等费用后,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裁员工资补偿应该按照应付工资来计算。这是因为应付工资更能反映劳动者的实际劳动价值和收入水平,实发工资由于扣除了一些项目,并不能完整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所以,在计算裁员补偿时,应以劳动者的应付工资作为依据来计算月平均工资,进而确定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在裁员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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