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当天签了合同能取消吗?


在探讨租赁合同当天签完是否能取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情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谈谈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也就是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当天都愿意取消这份租赁合同,那么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取消合同的共识。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重新拟定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明确合同解除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这样取消合同就是合法且可行的。 其次,如果一方想要取消合同,但另一方不同意,这就涉及到法定解除的情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想要取消合同的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例如,签订合同后突然发生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的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无法实现租赁目的,那么承租方就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合同。 最后,如果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一方单方面取消合同,那就属于违约行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违约方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因合同取消而遭受的损失。比如,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支付这笔违约金;如果给对方造成了其他经济损失,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