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工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也没给出合理理由。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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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需符合当地规定或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除此之外的拖欠,就属于无故拖欠。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从行政责任角度而言,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作出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 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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