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一场纠纷里,对方提出一个主张但让我来证明真假。我听说有“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可不太清楚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适用这个原则,有哪些相关条文规定,这样我就能判断对方要求是否合理了。
展开


“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哪一方提出了某个主张,那这一方就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主张是真实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直接法律依据。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原告主张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原告就需要拿出相关的证据,像合同文本、沟通记录、履行情况的证明等,来证明被告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也进一步明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也就是说,如果主张的一方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他的主张。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比如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来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