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挺久了,听说有年休假,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比如我工作几年能休多少天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公司不让休年休假该怎么办。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完整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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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休息权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关于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首先,年休假天数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的。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其次,关于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休年休假和正常上班拿的工资是一样的。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一规定出自《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另外,若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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