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工资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承诺有保底工资,但发工资时却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我想了解下,国家对于保底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如果公司没按规定发放,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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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底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能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在我国,保底工资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最低工资制度中。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比如,经济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通常会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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