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按套销售有哪些法律规定?


商品房按套销售是房地产交易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简单来说,按套销售就是把整套房作为一个整体来定价和售卖,而不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计算总价。 在我国,与商品房按套销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不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虽然《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法失效,但相关合同原理仍适用)规定,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合同。在商品房按套销售的合同中,开发商和购房者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开发商有义务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情况,购房者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的义务。 对于面积误差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按套(单元)计价的房屋,当事人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没有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此外,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还需要遵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同时,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