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误差国家有什么规定?
我买了套房子,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有误差。我不太清楚国家对于这种房屋面积误差是怎么规定的,误差在什么范围内是合理的,误差大了又该怎么处理,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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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房屋面积误差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国家对于房屋面积误差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首先,关于面积误差比的计算方式。面积误差比是衡量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差异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 - 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然后,根据不同的面积误差比情况,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这个合理范围内的误差,买卖双方按照实际面积和合同约定单价来结算房款,购房者不能因为这点误差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利选择解除合同。如果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若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又分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二是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给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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