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禁止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同业禁止协议。现在我想换工作,但担心违反协议。我想知道同业禁止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和限制,我该怎么做才不会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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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禁止,也叫做竞业限制,它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要求掌握商业秘密等特殊信息的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同业禁止做出了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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