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竞业协议后还能跳槽到同类企业吗


签了竞业协议后,并非绝对不能跳槽到同类企业。 首先,要明白竞业协议是什么。竞业协议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到和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和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一是看竞业限制期限,一般而言,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就可以自由跳槽到同类企业 。二是关于经济补偿,如果协议里约定了用人单位要给经济补偿,那么用人单位就得按月支付。要是连续三个月没有按时支付补贴,那员工就有权选择不再履行竞业协议,也就可以跳槽到同类企业了 。三是如果原用人单位违反竞业协议约定,那么劳动者也可以跳槽至同行业。 不过,在决定跳槽前,一定要仔细研究竞业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包括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地域边界以及限制期限等等。这些内容通常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的,但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自己对协议内容不太理解或者存在疑虑,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不小心违反协议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相关概念: 竞业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限制劳动者离职后就业选择的协议,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权益。 竞业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工作的一种约束 。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给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