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竞业协议就意味着必须辞职入职吗?
我最近面临工作变动,新公司要求签署竞业协议。我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想知道签了竞业协议是不是就必须辞职入职?要是不签会有什么后果?另外,签了之后对我未来的职业选择会有哪些具体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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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竞业协议并不意味着必须辞职入职。 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其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知识产权 。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说明不是所有员工都需要签署竞业协议。而且,即使签署了竞业协议,劳动者也可以离职,离职本身并不代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同时,该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协议,是需要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的 。 总之,签署竞业协议和辞职入职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是否辞职入职取决于劳动者自身的职业规划和与用人单位的协商等多方面因素。 相关概念: 竞业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限制就业的书面协议。 竞业限制:对特定劳动者离职后就业选择的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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