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和伴侣在婚内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割,是归房产证上那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起分割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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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房子虽然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离婚时如何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这套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这套房子的归属和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要是这套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才办理房产证且只写了购买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参与了还贷,那么参与还贷的这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总之,婚内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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