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内购房合同是自己的,想过户给别人,需要夫妻签名吗?

我在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是我自己的名字。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别人,不知道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是否需要我配偶也签名同意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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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房产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即便购房合同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也就是说,一方想要将婚内购买的房产过户给别人,这属于对重大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 所以,一般情况下,即便购房合同上只有你自己的名字,在过户给别人时,是需要夫妻双方签名的。因为这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此时过户可能就不需要另一方签名。但这种特殊约定一定要有书面协议,并且第三人要知晓,否则很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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