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完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在仲裁结束后若对结果不满意而选择起诉,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所需材料及相关依据。 首先是起诉状。起诉状是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它需要明确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也就是您希望法院支持您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对方支付多少金额的赔偿、履行何种义务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陈述纠纷发生的经过以及您认为对方应当承担责任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次是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是仲裁程序的结果文件,它记录了仲裁过程和裁决结果。法院需要通过这份文件了解之前仲裁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等),仲裁裁决书可以证明您已经经过了仲裁程序,符合起诉的条件。 再者是证据材料。证据是支持您诉讼请求的关键。证据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包括书证,如合同、借条、发票等;物证,如与纠纷相关的物品;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证人证言等。您要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来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例如,如果您是因为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可能需要提供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凭证、付款记录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外,还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您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您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是为了证明您的诉讼主体资格。 最后,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如果您委托了律师代理诉讼,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果涉及财产保全,需要提供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相关担保材料等。 总之,仲裁完起诉所需的材料是为了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在准备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如果您对某些材料的准备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