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含义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到底是什么意思。有时候遇到一些突发情况,不太清楚自己怎样做算正当防卫,怎样做又是紧急避险。比如别人突然动手打我,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为了躲避危险破坏了别人的东西算紧急避险吗?想弄明白这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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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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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权利,但它们有着不同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正当防卫指的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因为这种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比如,在面对一个正在持刀行凶的歹徒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将其打伤甚至打死,就可能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则是指,当我们遇到正在发生的危险,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而损害了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例如,为了躲避一辆失控的汽车,不得已撞坏了路边停放的自行车,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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