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
我想了解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两个概念,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突发情况时,我不太清楚怎样算正当防卫,怎样算紧急避险,它们之间具体区别在哪里,希望能有专业的解释,这样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心里也有个底。
展开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是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行为,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二者的危害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例如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比如地震、洪水、猛兽追赶等情况。 其次,行为的表现方式不一样。正当防卫行为是与不法侵害人进行对抗的积极行为,比如面对正在进行的行凶,采取反抗动作制止对方。而紧急避险则是对危险的消极躲避,通常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比如为了避免被泥石流掩埋,不得已破坏他人的院墙进入躲避。 再者,损害的对象有差异。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比如在遭遇抢劫时,对抢劫者进行反击造成其受伤。而紧急避险是损害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例如为了避免车辆直接相撞引发更严重后果,不得已将车驶入别人家的院子,损坏了院子里的一些物品。 最后,实施行为的条件不同。正当防卫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公民即使有其他方法(例如求救、逃跑等)来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