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不交是否需要补交?
我家小区物业服务不太好,卫生经常打扫不及时,安保也有漏洞,所以我已经好几个月没交物业费了。现在物业催我补交,还说要给我发律师函。我想知道,就这种情况,我真的必须要补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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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费不交通常是需要补交的。 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存在着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也就是说,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基本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不能简单地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而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其改进服务;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或者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业主还是需要补交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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