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婚姻编有哪些新增内容?

我准备结婚了,听说民法典婚姻编有不少新增内容。我想了解下具体新增了哪些,这些新增内容会对我的婚姻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像财产分割、夫妻义务这些方面有没有新规定,心里有个底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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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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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较之前的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有诸多新增内容。 首先是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 其次,新增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一规定加强了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 另外,还增加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这明确了夫妻在日常家庭事务中的代理权限,保护了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收养制度方面也有一些新变化,比如扩大了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了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同时,强化了对收养人的保护,增加规定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这些新增内容使得婚姻家庭编更加完善,更好地适应了社会发展和家庭关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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