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有哪些细则?
我准备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我们结婚后买了房,现在不清楚按照新婚姻法该怎么分。想知道新婚姻法里对于房产分割到底有啥具体的细则,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新婚姻法(目前《婚姻法》已废止,相关内容由《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涵盖)中,房产分割细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是婚前一方购买房产的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付清房款,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是婚后购买房产的情形。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平均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