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费不住是否可以打折有什么新规?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住进去。最近收到物业催缴全额物业费的通知,我觉得自己没享受多少物业服务,应该少交点。想问问现在有没有新规规定不住的房子物业费可以打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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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物业费不住是否可以打折的新规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物业费的基本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有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然而,对于未入住房屋是否可以打折缴纳物业费,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关规定支持打折。比如,有些地区规定,如果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缴纳空置期间的物业费。 如果当地没有相关政策,业主想要打折,就需要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物业费的缴纳方式和金额进行调整。但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可能会考虑到自身的运营成本等因素,不一定会同意打折。 所以,如果您的房子未入住,您可以先了解当地是否有相关的物业费打折政策。如果没有,您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说明您未入住的情况,看是否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缴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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