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没住物业收费有什么新规定?
我买了套新房,一直没入住。最近收到物业缴费通知,想知道在这种没住人的情况下,物业收费有没有新规定?该按什么标准交?是和入住一样全额交,还是有优惠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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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新房没住物业收费新规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基本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不过,对于新房没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支持业主在未入住期间,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例如,有的地区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但也有部分地区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它是针对整个小区提供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减少服务成本,比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安保巡逻、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而停止。 所以,当遇到新房没住物业收费的问题时,业主首先应查看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了解所在地区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同时,也要仔细阅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且不违反当地政策,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如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费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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