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签合同的时候看到有竞业相关的条款。不太清楚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到底是怎么回事,它们之间有啥联系,又有啥区别呢?心里有点没底,想了解清楚这些,免得以后不小心违反规定惹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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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而设立的制度,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联系与区别。 首先来看两者的联系。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相关人员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从而保护原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利益。例如,一个掌握了某企业核心技术的人员,如果随意到竞争对手那里工作,可能会泄露原企业的技术秘密,给原企业造成损失,而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从区别方面来说,两者的适用对象不同。竞业禁止通常是针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也就是说,这些特定人员在任职期间天然就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而竞业限制的适用对象则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相对更广一些,但不是所有员工都适用,一般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才受约束。 其次,两者的期限规定也不一样。竞业禁止是在特定人员担任公司相应职务期间一直适用,一旦离职,除非另有约定,一般不再受该义务的约束。而竞业限制是有期限限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在这两年内,员工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最后,补偿情况也有差异。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公司一般无需额外支付补偿。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能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总之,清楚了解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的联系与区别,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至关重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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