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存在哪些陷阱?
我最近打算换工作,面试的公司提出要签竞业协议。我之前没接触过这东西,心里有点慌,怕里面有什么对我不利的条款。我就想了解下竞业协议一般都有哪些坑,好提前做个准备,避免以后出现麻烦,影响我的职业发展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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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可能存在以下一些“坑”:首先,竞业限制范围界定模糊。这指的是协议里如果没有清楚说明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等内容,那么用人单位就有可能随意扩大限制范围。打个比方,原本你只在本地做某类业务,结果协议没明确范围,公司可能就说外地类似业务你也不能做,这就给离职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应该合理确定范围。 其次,竞业限制期限不合理。按照法律,一般竞业限制期限最长是两年。要是协议约定期限过长,比如约定五年甚至更久,那就可能损害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会让员工在离职后过长时间内都没办法从事相关工作,影响其生计和职业发展。 再者,经济补偿约定不明。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是要按照约定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协议里没有约定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或者约定的补偿过低,那离职员工可能就有权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一般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而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违约责任过重。有些竞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过高,比如规定离职员工一旦违约就要赔偿巨额费用。这可能导致员工因为担心承担过重责任而不敢离职,或者在离职后只是有轻微违约行为,却要面临巨额赔偿,这显然对离职员工是不公平的。总之,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条款,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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