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未评估会有什么通知吗?
我家房子正在面临征收,但是到现在都没给评估呢。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征收房屋没进行评估,相关部门会发通知吗?这通知一般包含啥内容,不发通知又会怎样呢?心里没底,希望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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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房屋征收评估是指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征收房屋未进行评估,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关于征收房屋未评估是否会有通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专门发出这样的通知。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征收部门意识到未进行评估,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被征收人后续的评估安排等相关事宜。这种通知通常会包含评估的时间、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被征收人需要配合的事项等内容。 如果征收部门未对房屋进行评估就实施征收,这属于程序违法。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可以以征收程序中未进行评估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部门依法进行评估,并按照合理的评估结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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