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多了不是本人是否需要退回?
我发现公司给我工资发多了,但钱是打到我银行卡,实际我和家人一起用这笔钱。现在公司要求退回多发部分,可家人觉得钱到账了就不用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不是我一个人用了这笔钱,到底要不要退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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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发多了即便不是本人独自使用,也通常是需要退回的,这涉及到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概念。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应该得到的利益,并且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在工资发放场景中,如果公司多发了工资,员工没有合法理由保留这部分额外的钱,就构成了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公司因为失误多发了工资,属于受损失的一方,而员工及其共同使用这笔钱的家人属于得利人。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多发的工资。 即便这笔多发的工资不是员工本人独自使用,而是和家人共同使用,也不影响返还的义务。因为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是基于整个得利事实,而不是使用情况。所以,员工和家人都有责任配合公司,将多发的工资退回。否则,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应该积极与公司沟通,说明工资的使用情况,并尽快安排返还。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一次性返还,也可以与公司协商制定合理的返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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