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改革之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双轨制,也就是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企业职工实行的是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个人无需缴费,退休后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养老金。这种双轨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同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待遇的差距较大,引发了社会公平性方面的争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推进了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用,单位也按规定缴费。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几个方面。首先是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原来的身份壁垒,促进了制度的公平性。其次,改革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这有助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使其在制度并轨后养老金待遇不会出现大幅下降。另外,改革还完善了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养老金待遇与个人缴费情况挂钩,更加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对于个人而言,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改革有利于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虽然需要个人缴费,但改革后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更加科学合理,并且职业年金的建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其养老生活。总的来说,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是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