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离婚后房子归谁?
我和伴侣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伴侣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到底该归谁。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婚后买但只写一人名的房子,离婚时归属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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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其归属问题也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就包括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就是说,如果婚后购买房子的资金来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收入,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等,即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可以均等分割该房产。例如,夫妻二人婚后用双方的工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只登记在丈夫名下,但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主张分割。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个人的,房产证也只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书面的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等,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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