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离婚房子归属谁?
我结婚后买了套房子,现在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这房子到底该归谁。购房资金来源比较复杂,双方父母都出了钱,我们自己也有贷款。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归属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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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通常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为一方个人财产。 再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要是婚后由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能证明是用婚前财产购买且没有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那么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实际生活中,证明财产的独立性往往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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