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用房本写我名字他给钱该怎么办?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现在打算买婚房,他出钱但是房本要写我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有什么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会有哪些潜在的法律风险,所以想问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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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出现房本写一方名字,另一方出钱的情况,从法律层面有不同的认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区分这究竟是借款购房,还是赠与购房。如果是借款购房,意味着出钱一方只是把钱借给写名字的一方用于购房,这在法律上就形成了借贷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出资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约定的时间偿还借款。 要是认定为赠与购房,也就是出钱一方将购房资金赠与写名字一方用于购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销的,房子就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出资的性质。如果是借款,协议中要写清楚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等重要条款;如果是赠与,也要明确表示是赠与行为。这样在遇到争议时,这份书面协议就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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