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我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配,是完全归我,还是要和对方分割一部分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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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房产指的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房产。对于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配,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如果该婚前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小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依然归小张所有。 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小王婚前付了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小王,但小王需要对妻子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婚前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若双方有协议约定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若双方都能证明出资情况,可能会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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