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公司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怀孕了,公司却要辞退我。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样给我赔偿,也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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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当怀孕女职工遭遇公司辞退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行为通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怀孕、生育和哺乳是女职工的特殊生理时期,她们在这个阶段需要更多的关怀和保障,所以法律给予了特殊保护。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选择。一种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女职工可以要求公司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其工作岗位,继续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女职工就可以正常回到公司上班,继续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另一种选择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女职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一位怀孕女职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她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她,她选择要求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赔偿金则是15000×2 = 30000元。所以,怀孕女职工在面对公司辞退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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