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公司劝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现在怀孕了,公司却想劝退我。我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也不清楚如果真的被劝退,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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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期,公司劝退员工这种情况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劳动权益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怀孕而以这些常见的理由辞退员工。如果公司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强行劝退怀孕员工,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一位怀孕女职工在公司工作了2年3个月,她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位女职工应获得的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2年3个月,按照规定应按2.5年计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2.5×5000 = 12500元,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12500×2 = 25000元。所以,当遇到孕期被公司劝退的情况时,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计算自己应得的赔偿。如果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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