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作二十天不辞而别会有工资吗
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二十天,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和公司打招呼就直接走了。心里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发这二十天的工资。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我这种试用期二十天不辞而别的情况有没有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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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作二十天不辞而别也是有工资的。首先要明白,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务服务,就理应获得相应薪酬。这是基本的劳动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实际工作了,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公司要按照规定支付你这二十天工作相应的报酬。 不过,虽然不辞而别也有工资,但从法律规定来讲,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没有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但这并不影响你获得已工作二十天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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